申请房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办理一系列的手续。以下是对这些条件和手续的详细概述:
一、房贷申请条件
身份与居所:
申请人需具有有效居留身份或城镇常住户口,同时要求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住证明。
年龄上,申请人需为6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信用与经济能力:
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人需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一般来说,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等相关资料来证明这一点。
购房与首付:
申请人需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并且购房价格需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对于不享受购房补贴的申请人,需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或某些情况下为3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则以个人所承担部分的相应比例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担保:
申请人需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这可以是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具备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其他条件:
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年龄、职业、收入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二、房贷申请手续
选择房产并签订购房合同:
申请人需先选择心仪的房产,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在此过程中,需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备相关证件,如《国有土地的使用证》、《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证》等。
缴付首付款并保存收据:
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申请人需缴付购房首付款,并妥善保存首付款的收据。
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交资料:
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审查与签订合同: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若符合贷款条件,银行将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办理抵押登记与保险:
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同时,根据银行要求,申请人可能还需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和房屋保险。
开立还款账户:
选用委托扣款方式还款的申请人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银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
支用贷款与还款:
经银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将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直接转入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此后,申请人需按合同规定定期还款。
偿还完毕贷款与注销抵押:
贷款本息结清后,需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此时购房者将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
以上便是申请房贷所需的基本条件和手续。请注意,具体条件和手续可能因银行政策、地区差异及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相关银行或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